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算工伤,公司或保险必须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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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该交通事故中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来赔偿。2.若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赔偿,没有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费用。3.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中应当写明该工伤职工承担的责任不是主要责任。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其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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