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当事人已经失业,并且不属于参保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保关系应转回户口所在地参保;2、具体手续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书、社保卡及缴费明细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第二十六条参保人跨自治区流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广西养老保险转移具备什么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债务转移的条件:须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之间达成的债务移转合同;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即原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移转)的合同;须所承担(移转)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