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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后土地承包权人能否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

2022-09-27 18: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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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7 回复

专业分析:

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 又,生不增地死不减地。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 土地承包法第2章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本法第1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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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土地承包权能否继承,视情况而定。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经承包土地,不能继承。如果是没有承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考虑重新签订合同,不属于继承范畴。家庭承包,只有当林地承包人死亡,继承人才会继续承包。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耕地、草地等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继承。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承包人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其他方式的承包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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