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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4 回复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以看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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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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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国家赔偿金额的标准是: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国家赔偿形式有: (一)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二)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或者恢复原状; (三)造成人身权损害的同时,还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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