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变更,社保办理:可以携带以下材料去社保局办理 (1)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核准变更的有效证件:工商局变更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保更改办理流程:1.修改企业名称: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企业法人证、社会团体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修改表(一式两份); 2.修改注册地址、法人、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修改表(一式两份)。企业填写《社会保险企业基础资料修改表》,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即可,已开通网上经办业务的可通过网站办理。 若您单位在其他区县参保,建议您向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是否还需提供其他资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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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组织代码(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我国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变更公司名称后债务偿还的方式作出了规定。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的变更、股东股权的转让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都属于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需要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登记。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变更后的公司仍然需要承继变更前的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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