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贷不还,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要负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法律只保护最高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款利息,超过的无效。所以如果对方起诉你,法院也只能支持银行贷款四倍,如果你没钱还也没财产执行,那也没啥责任,就是等有财产了再执行。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针对民法典里面借高利贷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立法方式,对套路贷、高利贷行为明令禁止。 此外,关于贷款利率的最新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禁止高利(息)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贷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无息。如果贷款合同尚未约定清楚利息的,并且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当地或当事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市场利率及其他因素确定利息;在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应视为没有利息。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