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受到了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范围。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因而,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不属于工伤,与用人单位无关,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只有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会承担相应责任。劳动者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劳动者负主要责任的,不属于工伤。只有劳动者负有同等责任、少部分责任或不承担责任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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