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行为被判处拘役的,判刑不加重;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针对醉酒驾驶被判拘役会不会被加重,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醉酒驾驶会被判处拘役,因为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此外,存在醉酒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是否会被刑拘,要视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定。一般行为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可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没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的,法院可对行为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