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一、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不必要再为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而忧虑。
针对在哪些情况下属于民法总则的精神损害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死亡、残疾或者伤害的; 侵害其人格、身份权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者给受害人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 或者是因为侵权人的行为使受害人遭受医学上可证明的生理或精神损伤的都属于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 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侵权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严重的精神损害。
存在下列情况应当给付精神损害赔偿: 1.侵害他人人格权的。 2.侵害他人身份权的。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拥有某种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 3.侵害财产权造成精神损害的。 4.侵害婚姻关系造成精神损害的。 5.侵害死者权利,使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的痛苦的。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