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诉讼中对子女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规定如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为月总收入的20%-30%,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收入或同行业年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数额;如果孩子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可以适当增加。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