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如下,如有失职,便有可能负法律责任。 一:负责公司的全面财务会计工作。 二:负责制定并完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办法。 三:解释、解答与公司的财务会计有关的法规和制度。 四:分析检查公司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审核公司的原始单据和办理日常的会计业务。 六:审核公司的记帐凭证,审核公司的会计报表。 七:定期检查公司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帐实相符。 八:负责定期财产清查。 九:承办总经理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十: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开展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财务收支;按期汇集、计算和分析成本控制情况,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向高层领导提出成本控制分析报告和成本计划。 十一:保证按时纳税,负责按照国家税法和其他规定,严格审查应交税金,督促有关岗位人员及时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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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定期对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负责监交。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责任: 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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