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哪办理: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针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如何起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以下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