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要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受骗、胁迫而加入传销组织的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中及时返还被害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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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后,当事人也不得基于原合同而主张任何权利或享受任何利益,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旦合同被撤销,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原合同对当事人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当事人也不得基于原合同而主张任何权利或享受任何利益,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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