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2008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的申请人。 子女照顾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60分,即申请人年龄为18-59岁,在香港或者澳门父母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 子女投靠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父母投靠子女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批后可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向受理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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