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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2022-03-12 05: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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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2 回复

专业分析:

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一)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奖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十元以上,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是财政拨款单位职工的,从财政拨款中列支,其他单位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承担;是农村居民的,由乡(镇)、村发给,或采取其他奖励形式;是城镇无业居民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是城市个体工商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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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 2、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 3、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开始的那个月到子女十四周岁。每年都会发放独生子女的保障费用六十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三十元。根据地区不同的一些情况,发放独生子女的费用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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