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宁波市二套房认定的规定指出,宁波市二套房认定标准可以分为三种,有一种是房产登记认定的,只要去做了房产登记都可以算是的了;另一种银行认定的;还有一种是改善住房认定的,如果家庭人均面积低于33.4平方米,购买第二套住房就会算为改善型住房,不算第二套住房,如果人均面积高于33.4平方米,再次购买住房算第二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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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未结清再次贷款买房认定为二套房;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再次贷款的认定为二套房;夫妻双方,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贷款未还清的认定为二套房。
宁波二套房政策: (一)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宁波市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二)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宁波市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在宁波市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三)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 1、在宁波市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四)对已经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最低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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