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不需要向公安交纳罚款。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针对刑事拘留需要向公安局交纳罚款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刑事拘留需要罚款。刑事诉讼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罚款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缴纳1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诉讼参与人严重违反法庭秩序,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