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针对今年一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四川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月增加208元。从四川人社获悉,近期,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根据通知,四川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其中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8元。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