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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2022-07-29 18: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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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9 回复

专业分析: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程序是:一、需提交的资料:1、已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收原件);2、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3、查档证明(收原件);4、已回迁安置证明及拆迁安置协议(收原件);5、安置企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6、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企业企业单位的,需提交企业企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企业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7、安置企业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8、安置企业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9、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10、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二、收费标准:(一)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二)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住宅:80元/套;住宅:按投资额的1.5%交纳;非住宅:按投资额的3%交纳。三、领证时需携带的证件:1、当事人身份证(验原件);2、交费票据(验原件);3、收件、计费回执单(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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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手续是: 1、房屋产权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提交的材料合法、真实、详细就进行房产登记,发放房产证。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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