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的户籍,其对应的身份证,是不能恢复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 2、因此,当事人只能凭本人在本地的常住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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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办理注销户口时,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也就是可以将注销的那个户口的信息更改为你现在要保留的。因国家已经开始对双重户口实行全面清理,为避免工作人员将欲保留的户口注销,只要拿着这份证明,可以更改驾驶证、毕业证等相关个人信息,另外建议拥有双重户口的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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