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之后,劳动局赔偿的是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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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要求,在拿到鉴定结果之后,就可以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一般是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递交之日起60日内有结果,特殊情况可后延30日,也就是最迟90日。
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 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2、填写一份工伤鉴定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 3、等待受理,获得受理通知书的,等待通知参加鉴定; 4、获取鉴定结果; 5、对鉴定结果不服的申请重新鉴定,对鉴定结果无异议的,,进行相应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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