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申请遵行申请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但如果你的商标是被恶意抢注,可以组织有关证据在该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商标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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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所谓诚实信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讲信用,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遵守法律规定。
1、结合国际法规,域名与商标不能存在二者之间扩展的外延性。 2、区分界定“恶意”与“非恶意”的界限,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3、建立民事责任承担原则。 4、驰名商标例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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