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过程出事,不能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针对讨薪过程能否认定工伤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农民工认为拖欠工资数额明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 1、申请,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职工或亲属; 2、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或协议、医院证明等; 3、等待有关部门的审核和调查,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