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承包地后,当兵提干,当工人,当公务员,有固定工作,户口也迁出或者因经商办企业,人和户口已迁出,在这些情况下其成员资格应认为丧失,但只要这些成员所属家庭的其他成员还在该集体组织,那么这些成员先前承包的土地也不应交回或者被收回。因此若某个农户书面放弃了承包土地权利,那么直接补偿给该家庭的费用该家庭将无权获得,但补偿给集体的费用该家庭可以间接获得,集体的其他福利其也可以分享,只要该家庭的成员没有书面放弃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即没有丧失集体组织成员资格。 但对于学生升学,应征服兵役及婚嫁流动人员往往较难界定,实践中因这些人员而引起的纠纷较多。我认为对于学生升学和服兵役期间应认为他们仍具有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对于婚嫁流动人员应以户口迁入之日取得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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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时候,具有征收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主张征收补偿款是给予支持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征收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应该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6到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注意,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到6倍。每公顷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出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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