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者的工资是否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实行同工同酬,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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