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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报案受理方可以从哪些方面要求赔偿

2023-06-23 19: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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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3 回复

专业分析:

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伤残者的户口、实际损失的票据、月收入、误工时间、伤残等级、被抚养人年龄、当地统计数据等综合计算,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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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8、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9、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10、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11、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发生交通事故且对方全责时,针对车辆可以要求的赔偿有:维修费、车载物品、车辆施救的费用;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时为购买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如果有人身伤害,那么赔偿项目还有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构成伤残则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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