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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处理?

2022-10-26 10: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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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6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并无统一的标准,可由离婚夫妻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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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应当首先男女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一定原则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数额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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