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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产继承应该缴纳的税款有哪些在中国,房产遗产继承可能涉及的税款及其税率如下(以下信息基于2024年前的法律法规,具体税率和政策可能会有变动: 一、契税: 1、契税通常在房产买卖、赠与、交换等产权转移时征收。 2、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需要缴纳契税。 3、对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或通过遗嘱继承,可能需要缴纳契税,税率通常为1%-3%,具体税率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遗产税: 1、截至2024年,中国尚未开征遗产税,因此不涉及遗产税的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 1、继承房产时,继承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继承人日后出售继承的房产,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如下: a、如果房产持有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通常免征个人所得税。 b、如果房产持有未满5年或不是家庭唯一住房,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转让所得的20%。 四、土地增值税: 1、继承房产时,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如果继承人出售房产,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分为三个等级: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b、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 c、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50%。 五、印花税: 1、印花税在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时征收。 2、税率为交易金额的0.05%,即万分之五。 继承的房屋一旦再次转让,转让方需缴纳房屋价值20%的个人财产出让所得税,有别于非继承房屋转让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民间也把此税叫作遗产税。各地基本是统一的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售后公房是产权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如果是子女根据遗嘱继承父亲售后公房的,是不需要征收契税的。直系亲属间的法定继承关系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近颁布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三种情况免征个人所得税: 1、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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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需要休养多长时间骨折休养时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假证明,有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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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中的服务期是什么意思,请教一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你在承诺书上签字表示你同意公司与你约定的两年的服务期。如果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公司要求你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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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国以下两种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18周岁以下的公民:根据中国宪法,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根据刑法等法律规定,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精神病患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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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期哺乳三期有什么规定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国家和地方都有法律法规规定的。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加班及夜班的限制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产假的规定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胎)增加产假15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晚育(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子证》增加35天,如难产再增加30日,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15天。 人工流产的休假: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假15天;怀孕3个月以上人工流产的,休假42天。 四、“三期”女职工孕期工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程序性问题的指导意见,“三期”女职工孕期工资可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停工津贴确定 (第五十四条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非因职工本身过失造成停工,在停工期间未能调配职工做其他工作的情况下,停工企业应按下列标准发给职工停工津贴: (一)停工在六个工作日以内(含六个工作日)的,按职工停工前一个月职工本人平均实行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职工; (二)停工超过连续六个工作日以上的,从第七日起按停工前三个月职工本人平均实行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给职工。);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照发;哺乳期工资依《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 五、用人单位能否解除或终止“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 1、《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但是可以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但是要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1995年8月4日发布)3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5、《劳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辞退。” 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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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哺乳期出轨应负什么责任哺乳期出轨属于婚姻关系中的不忠行为,不属于法定能够离婚的情形,只是属于出轨方的一种过错情形,另一方可以因此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增加获得小孩抚养权的机率。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小孩出生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只是您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您就只能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 实践中法院判断男女因为女方在哺乳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 当然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不受限制。 女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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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倍偿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一、加倍偿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通常涉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国法律框架内,如果您希望就迟延履行的债务加倍偿还利息,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骤和法律依据: 1、合同约定: a、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则需要支付加倍利息。这样的条款需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 a、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c、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来确定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计算方式。 3、法律诉讼: a、如果债务人拒绝支付加倍利息,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b、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合同文本、债务未按时履行的证据、利息计算的详细说明等。 4、加倍利息的合法性: a、加倍利息的约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利率的限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解释等。 5、执行判决: a、一旦法院判决支持您的请求,如果债务人不主动履行,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以下是加倍偿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时可能需要注意的几点: 1、合理性:加倍利息的数额必须是合理的,不应过高,以免被认为是变相的高利贷。 2、通知义务:在要求债务人支付加倍利息之前,应履行通知义务,告知债务人其迟延履行的后果。 3、和解可能:在采取法律手段之前,可以考虑与债务人协商,寻求和解的可能性。 在进行上述任何法律行为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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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黄案件多久会结案?“涉黄案件”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程序会有所不同,因此结案时间也会有所差异。 涉黄案件的一般结案时间通常是在六个月内。 涉黄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若涉嫌犯罪,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其中,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三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这个时间也可以延长。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总之,结案时间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证据的充分性、当事人的配合程度以及法院的工作效率等。 因此,具体案件的结案时间会有所不同。 建议你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或当地的司法机关,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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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4条经济补偿的计算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涉及几个关键要素: 1、基本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的基本计算公式是“工龄×月工资÷2”。 这里的“工龄”指的是劳动者从劳动合同签订或入职开始至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 而“月工资”则是指劳动者在最后一个劳动合同生效期内的平均工资。 2、工龄的计算:工龄的计算通常依据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年限来确定。 如果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五年的,按五年计算; 工作满五年但不满十年的,按十年计算; 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则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3、月工资的计算:月工资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劳动合同生效期内的平均工资来确定。 计算方法可以是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劳动合同期间的月数。 二、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1、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对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分段进行。 如果劳动者在2008年之后入职,计算经济补偿金统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应用时,应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情况。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7、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8、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行业和企业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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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伤后赔偿标准有哪些被人打伤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