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只要具有上述所列五种情节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二、犯了
强奸罪判几年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了强奸罪的量刑起点幅度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实务中应综合考虑犯罪对象、犯罪手段、情节等情况,以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的社会危害性为根据,确定适当的量刑起点一般情况下采用暴力手段强奸的量刑起点要相对高于使用胁迫手段或者其他手段强奸的;强奸同时有猥亵、侮辱等行为的,可选择较高的量刑起点
(2)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除上述已论述的以外,应考虑是否采用暴力,奸淫不满十二周岁的女童等量刑起点可相对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