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浙江省离婚冷静期规定

更新时间:2022.07.09

浙江省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中的第四章【离婚】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补充知识: 离婚冷静期具体如何操作? 第一种情况:一切顺利 双方到婚登处提交离婚申请,30日冷静期内双方均不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到婚登处办理离婚。 第二种情况: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 双方到婚登处提交离婚申请,30日冷静期内有一方去撤回申请,那么,协议离婚结束,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三种情况:冷静期届满一方不配合办离婚 双方到婚登处提交离婚申请,30日冷静期内双方均不撤回申请,但冷静期届满后一方拒绝去婚登处办离婚
展开更多

针对浙江省离婚冷静期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形,并未规定法院诉讼离...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47

2022离婚新规定冷静期是三十天。具体规定如下: 1、夫妻双方当事人依法申请离婚登记后,自...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婚姻家庭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