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
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素和三个常规条件:
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四个要素是:
1、事故必须是发生在道路上的。
2、事故必须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
3、事故必须要有损害后果。
4、当事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三个常规条件是:
1、当事人各方中至少有一方使用车辆,如果各方都是行人而发生的事故,则不构成道路交通事故。
2、至少有一方车辆是在运动中,如果行人自己撞在停止的车辆上,则不认为是交通事故。
3、必须具有交通性质,非交通性质造成的事故,如军事演习、体育竞赛等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均不属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
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