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还是“订金”,哪个退哪个不退,确实困扰了不少人。
2具体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
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
也就是定金不可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
3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4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
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
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