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
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刑法》第10条)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刑法》第22条)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
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刑法》第20-21条)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刑法》第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