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
扒窃的立案标准为:
1、扒窃地点的特征,一般发生扒窃的地点在公交车站、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公共汽车上。
2、扒窃的对象一般是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一般包含受害人的钱包、手机等,也包含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行为人伸手可及的。扒窃的处罚标准,可参考《刑法》关于
盗窃罪处罚: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金额较大的或实施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
携带凶器盗窃,会处三年以下拘役、有期徒刑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涉及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行为人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