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合同上的名字的回答为房产证上产权人就等于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不能多一个,也不能少一个。
所以
签了购房合同后,购房人成员中发生变故(例如男女朋友分手、某个家庭成员失踪死亡),都应该在申请办证时向房管局提出,他们会酌情提出处理方案,购房人按照他们关照的去办就是了。将房管局做好的证去领出来,当然只需去一人即可。
已经开始还贷的,变更购房人对银行来讲就是变更债务人,处理起来法律关系很复杂,远远不是外行人想得那么简单(划去一个名字而已),所以银行一般会消极地采取不同意的态度了事。没有银行书面同意,房管局就不会同意变更——因为有抵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