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盗用姓名,名誉权
上诉状范文如下,反诉人(本诉被告):**,1975年7月9日出生,女,汉族,住所:**市**区**路*号*幢*房。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路**号*楼,
法定代表人:**。
反诉请求:
1、判令撤销《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判令被反诉人退还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签订之后收取的
物业管理费合计人民币**元。
3、判令被反诉人退还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签订之后收取的公共照明费合计人民币240元。
4、判令被反诉人退还无故扣押的反诉人的装修押金人民币**元。
5、反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0年12月16日,反诉人于购买**小区2幢19卡商铺(下称商铺)时,与被反诉人方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下称《协议》),由被反诉人为商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自签订《协议》后,截至2013年,反诉人均按时足额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予被反诉人。
但实际上,由于反诉人商铺位于小区大门之外,反诉人从来未享受到被反诉人所提供的物业服务。按照《协议》相关条文,被反诉人所提供的各项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安、门禁、清洁等服务,其服务对象实质上只包括小区内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