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交通事故几个伤者的
交强险赔偿这一问题,根据我国《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以及《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可知,法院是根据比例原则来确定被侵权人分别应获得的赔偿数额。也就是说,在同一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时,需要计算各被侵权人的
损害赔偿数额,按其数额在所有被侵权人总的损害数额中占的比例进行交强险赔偿金分配。每一个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也不可能存在“同命异价”的赔偿方式,法院应当根据损失与赔偿相一致原则,确保被侵权人在各自损失大小的范围内从交强险赔偿金中获得相应的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