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2、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
有法律效力。
3、订立
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4、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
5、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协议的:
建设工程合同、
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既然法律上没有禁止合同以口头形式作出,那么口头合同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对于某些特殊的合同来说,比如,法律上是明确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