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不能被认定为买卖合同。
定金合同不能被认定为买卖合同,定金协议本身不是买卖合同,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从合同。
定金合同是作为担保合同的一种,具有担保的作用,是为了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一类经济活动中,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并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即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
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