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等的合同不一定是无效合同,对不对等不能判定
合同是否有效。
不平等的合同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有效,如果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没有效的。
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