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夫妻双方离婚的,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
一方提出离婚后,另一方不愿意的,即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起诉离婚的请求。
因此,
双方协议离婚不能达成一致的,即可以直接
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时,认定丈夫的不务正业导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并且经过调解也不起作用的,双方再没有挽回的余地的,法院一般会判离婚的,但如果并不符合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将判决不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