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与劳动者
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尽快安排与其
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有可能拒签合同情形的劳动者,在满一个月前应立即书面通知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已经满一个月的,也要立即书面通知
终止劳动关系,但此时需要
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对于这些没有诚信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般也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作为用人单位来说立即终止与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虽然会损失一些招聘成本,但是可以减少支付双倍工资及经补偿金以及以后可能出现的更多损失。
并且这里需要提醒用人单位的一点是对于书面终止通知应注意通知送达证据的保存,建议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的时候便让员工在入职声明或员工简历中书面确认接收公司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那么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通过EMS方式邮寄通知并保存邮寄单,证明公司依法终止与
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避免陷入
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