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劳动争议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