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没财产的一方离婚可以分割财产。
离婚分割的财产是
夫妻共同财产,与婚前是否有财产无关。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财产分割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夫妻双方关于
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