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流程如下:
1、明确所负责任。撞车以后,最好先明确在事故中负不负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
2、报案。报案需要:
(1)带上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
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3、定损。定损时,要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把其中的一联交给他们,由他们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4、修车。
5、开具事故证明。修完车后,可以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