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
武装暴乱罪,构成既遂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应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积极参加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会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2、
《刑法》第一百零四条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