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公司增资需要准备的资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
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
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自然人股东);
(5)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
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