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人民法院考虑到自首情节,对其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
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具体情节进行处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免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但其处罚仍应按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