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更新时间:2023.01.01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同意或追认才能生效。 在实践中主要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事先同意,以自己的名义订立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该类合同经法定代理人事后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效力待定的合同溯及合同成立时自始有效。但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效力待定的合同则转化为自始无效的合同: 1、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的; 2、法定代理人自收到相对人的催告通知起一个月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的; 3、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的。 关于追认,需要注意: 1、追认可采用明示、推定或默示的方式 2、追认的意思表示需要到达受领人或受领人已了解。 (二)因无权代理(但不构成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展开更多

针对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5

以下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 2、无...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合同纠纷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