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是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要么就是变更为其他的
刑事强制措施,不过具体处理方式还是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确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
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
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三条:公安机关在
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第一百零四条: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